
3月5日深夜,在河南卢氏县打工的福建福鼎籍少年郑佳辉留下4封遗书后服毒自杀。3月3日下午,一土特产商店老板娘怀疑郑佳辉偷了她的手机,尽管被殴打,郑佳辉仍坚称没偷东西,并报了警。此后,他被警方带走。3月4日凌晨(看官若有兴趣研究“问题案件”,我敢保证这些案件中90%以上的所谓口供是在凌晨录下来的!),他承认对手机丢失“负有责任”并在派出所写下欠条后,才被放回。因拿不出手机和欠款,他又遭土特产商店老板娘等人的殴打。5日夜,15周岁的郑佳辉服毒;次日凌晨,死在医院。(本文除标题和括号中的说明,摘自2006/3/27《温州商报》) |